新華社北京5月8日電 記者8日從產業和信息化部得悉,為加大力度電動自行車行業治理,產業和信息化部、國度市場監視治理總局、國度消防救濟局三部分印發《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前提》和《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通知佈告治理措施》,此中規范前提從企業布局、工藝設備、產物東西的品質與治理、智能包養網制造和綠色制造、平安生孩子、休息者權益保證、花費者權益保證等七方面提出請求。
規范前提提出,在產物東西的品質與治理方面,包養激勵企業或所屬團體加年夜研發投進,針抵消費者進級需求,成長輕包養網量化、智能化、網聯化電動自行車產物,展開斗極高精度定位推行利用等;在保證花費者權益方面,企業應建有完美的產物發賣和售后辦事系統,加大力度經銷商治理,供給規范應用和保護頤養常識,提示花費者平安應用鋰離子蓄電池等蓄電池包養網 花圃產物等。
產業和信息化部相干擔任人表現,我國事全球電動自行車生孩子、花費年夜國,今朝國際電動自行車社會保有量已達3.5億輛,但也面對財產集中度不高、企業立異研發才能較弱等題目,為規范企業生孩子運營行動,進步產物東西的品質,周全晉陞電動自行車生孩子、發賣、應用、充換電、報廢收受接管等包養各環節平安程度,制訂規范前提及治理措施。